欢迎您访问西安商网   客服QQ:564339445 客服QQ:846865025 返回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全国免费客服热线:400-6622-571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正文

生孩子、过生日不得办酒 四川对领导干部下禁令

日期:2023-03-15 10:08:16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zl
导读: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持续释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信号。
  领导干部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一般不得操办生儿育女、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事宜。退休3年内的领导干部也须执行。据《四川日报》3月14日消息,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持续释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信号。

  《规定》共有18条,其中明确了用公款支付、报销或者变相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占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资源进行操办,收送高价彩礼或者聘礼,收受非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8项严禁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还明确,除了在职领导干部,退休3年内的领导干部仍要执行相关要求。领导干部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一般不得操办生儿育女、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事宜。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秉持勤俭节约理念,并事前报备、事后报告操办情况。

  同时,《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应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应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严查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图片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来源:极目新闻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人员名录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联系我们 |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声明:转载本网站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者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029-63907152
Copyright © 2015-2022 西安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陕ICP备15013818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61011302000223
邮编:710061, 电话:029~68999207, 地址:中国·西安市长安南路493号航天大厦5层
法律顾问:陕西九成宫律师事务所 / 苗小梅律师 / 王晓辉律师  运营:西安商网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恺翼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