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的租户胡某某母女三人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遭受严重侵害,西安市灞桥区妇联与区检察院共同协作,经调查核实确认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区检察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基础上,9月15日,西安市灞桥区妇联走访看望胡某某母女三人,并送去妇联特困妇女救助金5000元和慰问品,鼓励她树立生活信心,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健康和正常生活。
2021年11月,受害人和两个未成年孩子被砍伤致严重后果。母女三人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巨额医疗费用。2022年3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西安市灞桥区妇联高度重视,及时跟进,深入涉案困境妇女租住地入户调查,仔细了解母女三人治疗情况,核实其家庭经济收入及孩子目前生活情况,确认被害人因故意伤害案致使其生活负担过重、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给予司法救助金8.5万元。西安市灞桥区妇联根据《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灞桥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帮助受害妇女家庭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给予其紧急救助。9月15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妇联副主席魏云、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小宇及十里铺街办等一行到受害人家中慰问和探望,并送去区妇联救助金5000元及慰问品。在现场人员的疏导抚慰中,被救助妇女表示将坚强应对,积极治疗,尽快带两个孩子步入生活正轨。
下一步,西安市灞桥区妇联将进一步加强和区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在移送救助线索、拓宽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效果等方面进行更深入密切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涉案困境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切实维护、保障妇女权益,以实际行动推动平安灞桥、法治灞桥建设。
来源:陕西妇女联合会
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的租户胡某某母女三人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遭受严重侵害,西安市灞桥区妇联与区检察院共同协作,经调查核实确认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区检察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基础上,9月15日,西安市灞桥区妇联走访看望胡某某母女三人,并送去妇联特困妇女救助金5000元和慰问品,鼓励她树立生活信心,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健康和正常生活。
2021年11月,受害人和两个未成年孩子被砍伤致严重后果。母女三人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巨额医疗费用。2022年3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西安市灞桥区妇联高度重视,及时跟进,深入涉案困境妇女租住地入户调查,仔细了解母女三人治疗情况,核实其家庭经济收入及孩子目前生活情况,确认被害人因故意伤害案致使其生活负担过重、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给予司法救助金8.5万元。西安市灞桥区妇联根据《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灞桥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帮助受害妇女家庭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给予其紧急救助。9月15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妇联副主席魏云、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小宇及十里铺街办等一行到受害人家中慰问和探望,并送去区妇联救助金5000元及慰问品。在现场人员的疏导抚慰中,被救助妇女表示将坚强应对,积极治疗,尽快带两个孩子步入生活正轨。
下一步,西安市灞桥区妇联将进一步加强和区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在移送救助线索、拓宽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效果等方面进行更深入密切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涉案困境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切实维护、保障妇女权益,以实际行动推动平安灞桥、法治灞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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