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发布了对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商银罚决字〔2023〕1号),该公司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及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共计罚款2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及反洗钱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给予其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1万元。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也发布了对黄运鑫(时任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商银罚决字〔2023〕2号),黄运鑫对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对此人处1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家炎,地址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南大街73号。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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