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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 麦趣尔被判支付超标污水处理费43万元

日期:2022-09-06 11:28:56     来源:中国网财经   编辑:zl
导读:日前,因在服务合同纠纷案中一审败诉,麦趣尔(SZ:002719)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判决需支付原告逾43万元费用。本案中,麦趣尔因未到庭,被法院视为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
  日前,因在服务合同纠纷案中一审败诉,麦趣尔(SZ:002719)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判决需支付原告逾43万元费用。本案中,麦趣尔因未到庭,被法院视为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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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2)新2301民初2822号)相关判决书显示,原告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污水处理费征收合同,合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第七条约定被告必须按照《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水质范围进行排水,监测当日的报告,即为当月水质是否超标的依据。超过排放水质标准的,必须交纳双倍污水处理费。

  原告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表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4日及2022年2月11日被告存在超标排放行为,且对应月度的污水处理费被告已按照单倍全额缴纳。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污水处理费434376元、违约金130471.4元以及相应的预期付款违约金。

  庭审过程中,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法院认定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4日及2022年2月11日,被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次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均超过标准500(mg/l),属于超标排放,故法院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双倍支付污水处理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庭审中原告表示,上述污水处理费被告已按照单倍全额缴纳。法院认为,扣除已支付的部分,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污水处理费434130元。关于原告主张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对于其中单倍污水处理费,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不存在违约行为,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开资料显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乳制品、烘焙食品制造。今年6月份,有媒体报道称,麦趣尔2批次纯牛奶中检出丙二醇。8月22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因纯牛奶检出丙二醇事件,公司被罚款7315万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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