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对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陕K神木环罚〔2022〕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矿井水超标排放,被罚4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因矿井水超标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合计45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海湾村,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白治彪,最终受益人是孙恒。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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